中广网乌海12月11日消息(记者文伟乌海台记者肖卫琴)从今年开始,乌海市把外来农民工纳入医保范围,凡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以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乌海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待遇,诊疗项目、用药范围和标准,按照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执行,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目前,全市已有11200多农民工参保。
在乌海市前进房地产开发公司,乌达区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核定企业外来用工情况,并为50名外来农民工办理了医疗保险证。记者见到了从河南来乌海打工的农民朱德林。他高兴地说:“从92年出来打工,就没有交过医疗保险。今年在乌海打工,企业给我们交了医疗保险,不用自己交一分钱,以后我看病就有保证了。”
为了解决农民工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险问题,乌海市把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并与本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外来农民工和本地农区居民全部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由用人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乌海市前进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王前进介绍,他们企业也是从今年开始为农民工交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农民工来说,看病有了保障,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可以稳定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