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杜远远 通讯员/胡后波)昨日晚上6时30分,广州海事法院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到了“南岐机123”轮船舱上,该轮正式被法院依法扣押。这标志着今年备受关注的渡轮与运沙船相撞事故已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广州市客轮公司所属“穗轮218”渡轮在珠江南河道鹤洞大桥附近水域,与运沙船“南岐机123”轮相撞。“穗轮218”轮当场沉没,船上34人全部落水。经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协调广东海事局全力救助,26人获救,7人死亡,1人失踪。
广州市客轮公司事后初步估计,此次事故给自己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12月7日,广州市客轮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停泊在广州海事局内港海事处码头的“南岐机123”轮,同时要求“南岐机123”轮所有人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广州市客轮公司为此次申请提供了人民币25万元现金反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接到申请后,经过严格核实,作出扣押“南岐机123”轮的裁定,并要求该轮所有人或该轮承租人在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供500万元担保。广州海事法院于当日依法扣押该轮。
不过,截至发稿为止,“南岐机123”轮所有人还未提供500万元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