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健通讯员宋晓鹏)张某本来是犯抢劫罪的少年犯,在东城法院法官的帮助下不仅重返学校,近日还当上了班长。
去年,未成年人张某因抢劫被公诉至东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等情节,判处其缓刑。
可是,被从轻处罚的张某并没有因此高兴起来,因为他所在的学校开除了其学籍。
审理此案时,法官了解到,张某从小学到高一一直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此次系初犯,如果因此被“流放”到社会,非常可惜。
为此,未成年人审判庭的法官多次与区教委负责人协商,终于使东城区某学校同意接收张某在该校就读。张某上学后,法官们继续定期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对学校有关领导、家长及其本人回访。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严格要求自己。近日,张某还担任了班里的班长,学期考试中考取全班第一名,并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RJ210
东城法院实行复学安置制度
东城法院联手区综治办及公、检、司、未委会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对判处非监禁刑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安置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承诺,凡是东城区区属学校在校生犯罪或户籍地、住所地在东城区的少年犯,只要被判处非监禁刑(定罪免刑、管制、单处罚金、缓刑),法院将百分之百帮助他们重回学校。RJ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