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上海市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联手密切关注企业用工波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日前,该市两家中介派遣机构试图对2000余名劳动者办理集体退工手续的行为,即引起了他们的警觉。
该市闸北区劳动保障部门启动失业预警“快速反应机制”,与区总工会一起,在一个星期时间内制止了此次退工事件,并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据悉,这两家企业的退工都涉及劳务用工。一家企业原打算清退与企业为劳务派遣关系的职工800余人,而派遣这批员工的劳务派遣公司,恰恰是由这家企业控股的下属公司。第二家企业也是一家劳务派遣机构,虽经营一切正常,但却要在12月底前为1200多名员工办理集体退工手续。
记者了解到,当这两家退工企业到闸北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介窗口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时,区职介窗口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即时反馈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并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对这两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区总工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也就是说,新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再向自己的母公司派遣员工,否则就是违法派遣。因此,第一家企业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不在新法实施前,将这批劳务派遣人员清退。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闸北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三方协谈,最终达成妥善处理结果:把这800多名派遣员工分三部分,一部分非常优秀的员工,由原企业自己吸纳留下来;其余人员由企业寻找其他合格合法的劳务派遣公司,继续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这家企业工作,保持原有的劳动待遇不变;另外一部分合同到期、不愿意继续留下工作的员工,企业可以给其办理退工手续。
经闸北区劳动监察大队查证,现第二家企业经营一切正常,没有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大量裁员的理由。企业方面也承认,这部分将要被裁的员工都是老员工。企业担心一旦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将无法与员工解约。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企业与员工解约必须经过合法程序。”闸北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人说,“如果企业只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某些条款而无理由突然退工,显然是不当行为。”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下,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妥善处理这批老员工的工作问题,不会再无理由地辞退这批员工,将他们推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