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12月20日电(记者吴贻伙)记者近日从安徽省亳州市检察院获悉了古井集团高管系列案件本报曾多次报道的最新进展:其中3件已开庭审理或作出一审判决,5件正在审查起诉或已提起公诉,另外包括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案在内的3起案件尚在侦查或调查中。
12月14日,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受贿一案,在该省亳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于1990年至200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李宜红、梁华利等30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37.4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20万元,同时非法收受国画、手表、电视机等贵重物品。
11月29日,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朱仁旺受贿案在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其于1994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31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12万元、美金9000元。
在此之前,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修缮部原经理李万林被安徽省蒙城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法院认定李万林于1987年春节前至2005年9月,利用负责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先后26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9.6万元。这是亳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古井集团原高管人员系列案件中第一起被判决的案件。
而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阮昆华涉嫌受贿一案,目前也已起诉但尚未开庭。11月23日,经亳州市检察院指定,利辛县检察院起诉指控阮昆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2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5万元人民币。
现正在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古井集团原高管还有:古井集团原副总裁、有古井集团“二把手”之称的刘俊德,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李运杰,古井集团原董事、副总经理兼上海野太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飞,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甘绍玉。
古井集团原高管人员中现已有11人涉案,这些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着集团的经销权,集各种权力于一身,成为行贿者的主攻目标,古井集团遍及全国各地的众多客户与他们之间都有着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他们有的收受多人所送钱物,有的则向多名其他古井集团高管人员行贿,行贿受贿关系相互交织,以致查一案带一串,办一案挖一窝。
据亳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琳介绍,从已经开庭审理的3起案件来看,由于控辩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虽然案情比较复杂,但庭审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