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法制报
沪上信用卡缘何陷入恶性竞争?
当前,各家银行信用卡大战在经历了两年左右的长期作战后,丝毫没有偃旗息鼓的苗头,反而愈演愈烈。沪上银行业资深人士也不得不承认,现在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发展目标是:只求数量,不讲质量,不讲风险,信用卡竞争已经到了恶性竞争的地步。
促销误导强化恶性竞争
那么,中资银行为何大量发行银行信用卡?可观的年费,能给银行带来丰厚的中间业务收入是主因。
据了解,目前中资银行营销的主要是各种双币种信用卡。这些卡一般为金卡和普卡两种,年费一般是金卡200元,普卡100元。一些银行一面以“解释权归银行”,一面以口头承诺——开卡免当年年费,并在当年刷卡满几次以上或单笔达到一定金额以上,就可免次年年费。市民不禁要问:为什么不将这些“口头承诺”写进信用卡“章程”内?有个别银行推销员为完成推销指标,客户办理一张信用卡,却寄来了几张信用卡,还大肆声称“信用卡不开通就不收费”……
众所周知,银行卡公约章程之外的口头承诺都无法律效力。所谓“信用卡不开通就不收费”之说,实际上是在误导客户。
恶性竞争缘于内部考核机制
银行卡泛滥成“灾”的另一个原因是中资银行自身指标性考核。
沪上一些基层银行采取的就是硬性摊派信用卡销售指标的办法。一些中资银行为完成发卡指标竟采用行政命令手段。如虹口区某国有商业银行网点规定:每个员工11月底推销20张信用卡,完成一张奖50元,完不成指标每张扣50元……
不少银行员工为完成信用卡指标,将推销对象渗透至同行业的同事和朋友间,互相争夺客户资源,然后在开卡几个月后,就纷纷进行注销。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办卡方式,造成银行资源极大的浪费。
恶性竞争还需“章程”治理
如何使中资银行业务有序竞争、规范竞争,加强银行卡管理,已成为各大商业银行当务之急。
有关专家建议:首先,各商业银行应在银行卡特别是信用卡“章程”内,明确指明信用卡开通与否都要收费,并进一步指明一年金卡、普卡收多少费用。如拖欠年费,在规定期内仍不支付,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这样,使市民开卡用卡明明白白,不至于被误导。
其次,一些商业银行应停止一切采用行政命令,向员工下达硬性指标推销银行卡的方式,以免在营销银行卡过程中,只讲数量不求质量,甚至将银行卡推销转向外人承包,给银行卡业务带来风险隐患。
此外,银监会应尽快制订相关的银行卡营销法规,以遏制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性营销竞争。
作者:□法治报通讯员 瞿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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