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套现发奖金被判贪污罪
本报讯 主任称工作辛苦要求发奖金,院长同意以发票套现,共发了19万多元。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决这个院长构成贪污罪。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春节前,重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财务部主任李某、会计余某、出纳卿某商量,由李某去找分管财务的院长杨某,称工作辛苦、奖金系数低,要求杨院长给予照顾,补发奖金。
“给员工发奖金,怎么是贪污?”该案开庭时,杨某称,给自己和员工补发奖金,自己没有贪污的主观故意。但法院认为,杨某秘密发奖金,构成贪污罪要件,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加上杨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合并执行5年。李某等人也被判处2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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