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百名走私犯
粤法院三年审结走私案1173宗
本报讯 记者傅汉荣 通讯员林晔晗、杜晓辉 实习生高静宁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05年1月至今年11月,广东法院共审理走私犯罪案件1173件,对103名走私犯罪分子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据广东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定挺介绍,2005年以来,广东全省法院在审理走私犯罪案件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先后审结了梁耀华走私案、杨改清走私案、张彬走私案、柯广友走私案等大案。其中,偷逃税款200万元以上的走私案件有125件,偷逃税款1000万元以上的29件,偷逃税款金额最高的案件达24亿多元。
周定挺表示,目前全省的走私犯罪已得到有效遏制,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据统计,全省法院近3年间审理的1173件走私犯罪案件中,2005年为455件,2006年为367件,2007年1至11月为351件。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在审理走私犯罪案件中共判处罚金、没收财产9727.2万元。
据介绍,3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走私普通货物案件989件,其中走私废物案件明显增长。2005年为23件51人,2006年25件69人,2007年1至11月为39件1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