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2月29日电(记者刘佳婧)截至12月中旬,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的“阳光仲裁”工程为全区2801名劳动者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14件,其中50.3%的劳动者胜诉。
据介绍,处理的1914件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非立案调解处理的有1072件,立案受理的有842件,涉及经济标的额达5351.58万元。
近年来,宁夏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增长,涉及劳动者人数逐年增多,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方面。
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宁夏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行“阳光操作”,一般案件一律实行“五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仲裁结果公开。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在开庭时参加旁听,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让败诉者败得心服口服,胜诉者胜得明明白白。另外,及时将仲裁法规制度、仲裁信息、执行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双方当事人的监督。据悉,多数仲裁机构普遍建立了劳动仲裁争议程序告知制度,实行了“导诉”服务,制定实施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仲裁费用等政策措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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