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月3日电(记者石庆伟)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从今年起,沈阳市城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原来每月355元提高到462元。同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人每月还将增加医疗补助款30元。
据介绍,沈阳规定,城区内失业人员如果缴纳失业保险费在10年以上(含10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355元调高到462元;缴纳失业保险费在10年以下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310元调高到403元。县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有所提高。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可在每月12日至15日期间,由本人持《失业证》和名章到所属部门或所在社区等相关机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