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手机用户在缴纳话费时,偶尔会发现被莫名其妙的代扣了三五元的服务提供商信息费,由于金额不大,去维权的话更需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因此多数人懒得追究,只是打个电话查询一下,却被告知“某年某月订制了某某信息,现在已经取消”,用户往往自认倒霉。
政协委员王观利认为,手机用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订阅信息和收费,是对用户合法权利的粗暴践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王委员建议,收费信息的订制必须经过用户的有效确认。利用技术手段对客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别,防止他人冒用客户的名义订制短信点播、短信包月服务。对所有的包月制短信服务、短信息点播服务,都要进行二次确认,不经用户确认,不得收取费用,通信运营部门要及时受理用户的投诉,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同时建议建立违规服务提供商“黑名单”制度,积极协助用户追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