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水壶滚落砸晕女顾客 经理员工围观半小时无人相救
深圳新闻网讯 2007年12月30日,陈小姐到沃尔玛购物广场宝安区前进路分店去办年货,不料被店内货架上掉下的3箱电热水壶砸晕倒地。“沃尔玛商场郑经理以及多名员工围观二三十分钟,竟无人帮忙救治。
陈小姐的姐夫杨先生昨日向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当天,他的妻子、儿子以及妻子的妹妹陈小姐一起到沃尔玛前进店去办年货。当陈小姐走到家电区摆放电热水壶的货架附近时,一位售货员正在搬动高层货架上的电热水壶箱,突然有十几箱货物滚落下来,陈小姐躲闪不及,“我清楚地记得,砰!砰!砰!3声,至少有3箱砸在我头上……”昨日还躺在西乡人民医院的陈小姐告诉记者。陈小姐的姐姐说自己和儿子当时就站在旁边,“她被3箱电热水壶砸中脑袋,然后就晕倒在地”。
杨先生说,当时他不在现场,陈小姐晕倒约二三十分钟后他才赶到,“我看到一名自称郑经理的人还有几名员工围着她,她躺在中间,我说你们打了120了吗,那个郑经理竟然说:‘这还要打120叫救护车?自己打的去医院不就行了吗?’”杨先生当即拨打了120,由于堵车等原因,西乡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在事发后一小时才赶到现场。医院确诊陈小姐为脑震荡。
沃尔玛当时也有员工陪同杨先生送陈小姐到医院,并且承担了大部分医药费和住院费。杨先生一家认为,“这么有名的大企业,竟然事发时可以这样忽视顾客的人身安全?”为此,杨先生一家要求沃尔玛公司给予精神赔偿25万元人民币。
宝安区消委会目前正就此事为双方调解。记者昨日致电该公司有关部门詹经理,她表示会让另外一个同事回电给记者,对此事做出说明。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未接到该公司任何人的电话。 (记者王鹂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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