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6日电(记者胡锦武)岁末年初,江西省财政厅拨出专款100万元,用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以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
近年来,特困申请执行人急需赔偿金,而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象不断出现,特困申请执行人为此陷入基本生活困难。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急群众所急,积极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于近日由省财政出资建立了全省首个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
根据这一专项基金的管理规定,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且生活极度困难的执行案件,江西省高院将为申请人提供适当补助,以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一旦案件有条件执行,法院可从实际执行款中扣留已发放的救助款金额,补充到执行救助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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