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拉萨1月7日消息(旺堆、罗布次仁)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里,西藏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007年,西藏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将城镇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与此同时,加强基金征收与监管,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8亿元,征缴率达95%,支付基金养老保险近6.2亿元,确保了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据悉,截止2007年底,西藏自治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共1602家,参保人数达80874人。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达1856人。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