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学术丑闻处理结果遭质疑
⊙《法制周报》见习记者 廖洁
2007年12月24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在其校园网上发布了“2007年第1号”通告,通报对该校三起学术剽窃事件的调查审议结论与处理建议。
复旦大学首届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俞吾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此结论在复旦校园网公布,目的是要让师生及外界看到复旦对此种行为的态度,对本校的治学起警示作用。
自曝“学术家丑”
近年来,大学教授学术剽窃事件不时见诸报端,科研论文造假事件亦频频传出。但据《人民日报》报道,此次复旦大学如此高调“自曝家丑”,在国内高校中尚属首次。
复旦大学称,2007年5月以来,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了校内外三起有关论文(出版物)涉嫌抄袭的学术违规举报,当事人分别涉及到复旦外文学院陆姓教授、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迟姓教授、复旦信息学院博士生叶某及其导师顾姓教授等。
因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陆教授在其涉嫌抄袭的教材中负主要责任,对他的处罚也最重。除了通报批评及对其所主编教材进行处理外,还建议外文学院对陆教授不再续聘,并追加处理其申报的课题及资助的经费。
迟、顾两名教授受处罚,则缘于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别是他们的学生刘某、叶某。其中,叶某表示自己被举报的两篇论文是由其本人独立投稿的论文。二人也都表示自己的老师对论文的造假行为并不知情,因此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迟、顾两名教授的处罚相对较轻。而刘某的博士后出站证书被取消、收回,叶某被建议开除研究生学籍。
网站负责人质疑处理结果
涉及到迟姓教授及顾姓教授的举报均来自国内知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 对于这三起事件的处理结果,该网站负责人方舟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复旦大学师生被举报的不端行为,2007年并不止这三起,而处理结果对学生很严厉,对教师却轻描淡写。
他认为,学生也许是造假的具体从事者,但是学生造假,往往也是由于其导师纵容、怂恿或无能导致的。教师在造假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学生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如果造假未被发现导师要分享甚至占有学生的成果,被发现造假了就一推了之,“有福同享,有难却不同当”,这是很不公平的。
学术造假的根本原因
“中国缺少科学学术传统和范式,复旦大学的做法只不过是亡羊补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造成学术作假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学术界缺少规律性的评价机制,一些陈规陋习甚至让形式高过内容。
“评教授评职称只看发了多少文章、写了多少著作,要知道任何思想都比形式重要得多,这样的做法只会是因噎废食。”乔新生说。
“导师对学生的论文做出一些指导、给出观点和构思后,由学生去找材料再写出来,是一种习惯性的做法。”2008年1月3日,湖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郑鹏程教授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
他认为,现在学术不规范的问题比较严重,导师完全没有参与也一起署名的现象普遍存在,从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侵占学生著作权的做法,但如果学生出于自愿,就不能说是违法了,毕竟,老师更有名气,加上其名字论文更容易发表。“复旦大学的处理结果是比较妥当的,但要想解决学术不规范的问题,须从道德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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