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意外摔死 死者家属状告73业主
原告称,是管理者代表全体业主请维修工上门服务
本报讯 (记者 常宇)本月初,家住涪陵区兴华西路46号聚龙大厦的73户业主陆续收到法院的传票,成为一桩人身伤害赔偿案的集体被告。
去年8月,一名维修工受雇为聚龙大厦一业主修理家中卫生间管道,却不慎摔倒致死。赔偿问题与业主方协商无果后,死者家属将73户业主全部告上法庭。
维修工意外身亡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去年8月8日,小区内由业主推选出的三名物业管理人雇佣刘万国,为A栋一单元6楼3号房的业主修理卫生间管道。在作业过程中,刘万国不慎在卫生间里摔倒受伤,因伤势太重,在转院过程中死亡。
原告称死者是在做工过程中受伤致死,而被告全体业主仅支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在死者赔偿问题上,双方协商无果。
原告称聚龙大厦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全体业主便推选了刘兴会等三人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代表全体业主管理物业,死者也是刘兴会三人代表全体业主雇佣的,因此全体业主应对此负责。
于是,原告便将聚龙大厦两个单元的73户住宅以及门面的业主集体告上法庭。
原告在诉状中要求73名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33824.24元,并要求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0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下月初开庭审理
73户业主集体成为被告,在当地成为热门话题,很多业主也对此很不理解。
业主之一的刘志先昨天就对记者表示,这十分荒唐,他仅在聚龙大厦拥有一门面,而且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前,几乎不知道此事的由来。
目前,聚龙大厦73户业主每户按人头缴纳了100元诉讼费用,用于聘请律师打官司,而下个月初就将进行首次庭审。
记者昨天联系上刘兴会,她却表示,他们三人没有雇佣刘万国,而是刘万国自己跑到了业主家中去维修的。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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