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良德、通讯员祝恒源)1月8日,市交警支队组织民警进行了2008年以来的首次“知荣明耻,文明出行”集中抄报暨第64次集中抄报。当天17人因交通违法被抄报至其所在单位。
他们分别是:沈阳市恒信汽车有限公司张某、周某,沈阳市马官桥商店林某,农大石化公司杨某,沈阳东安货物应运代理董某,沈河区宏昌宾馆陈某,沈河区爱心搬家公司高某,沈阳鑫兴汽车修理厂孙某,沈阳市昂云商贸有限公司张某,沈河区义康综合门诊部李某,沈河区新博广汽车美容中心刘某,沈阳鑫新汽车美容中心徐某,沈阳药科大学修理厂张某,沈阳新成事业公司马某,陶朱公馆刘某,沈阳市喜成汽修厂肖某,沈阳佳荣犬业有限公司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