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绝非废纸 大学生违约,究竟伤害了谁?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应聘违约现象呈上升趋势。应聘违约行为不但对违约者本人、学校、用人单位产生了一定的危害,而且对大学毕业生这个群体带来了整体信任危机,进而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
大学毕业生应聘违约行为频现
眼下,正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高峰期。记者从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违约的现象,在实践中屡屡发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在沈阳市人才中心,记者采访了正在场内求职的现就读于省内某高校的大四学生李海(化名)。性格坦率的小李说,在进入大四后,他就开始找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小李见自己的很多同学都已经签约,心里很着急。出于“保底”心理,他决定尽快找到一家公司签约,来降低找工作的巨大压力。不久,有一家公司愿意录用他,虽然其提供的月薪较少,但小李还是毫不犹豫地签约了。心里有了“底”后,小李觉得踏实多了。但由于对这份工作的月薪不满意,他仍然在继续找工作。当找到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后,小李便与第一家公司毁约,并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协议。在与同学的比较中,小李发现很多人签的公司都比自己签的更好,月薪更多。于是,他又出于“试试看”的心理,继续逢场不落的进出各大人才市场和参加招聘洽谈会,寻找更好的工作。近期,他终于又找到了一家更好的公司。找到之后,他第二次违约,与第二次签约的公司毁了约。目前,小李已与他找到的这第三家公司签了约。现在,心里有了底儿的小李还是执著地出入市内各大人才市场。记者问小李:“如果你发现更好的公司,还会重新考虑择业取向吗?”小李说:“‘人往高处走’。如果有了更好的机会,我当然是不会放过的。”
记者在沈阳市几大人才市场随机采访了20名前来寻找工作的应届和往届大学毕业生。其中,有16人持有与小李相同的想法。
据专业人士分析,大学生频繁违约的原因,约有以下9种:
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期望值太高。
当大学生毕业后面对现实的就业压力时,失落感增强,情绪低落。在长时间没找到工作后,对工作的期望标准就会一降再降,只要有一个公司向这些学生敞开大门,工资待遇勉强说得过去,他们就会草草签约。在这种集中就业形势和就业心理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必然为后来对工作的不满埋下伏笔。工作稍稳定后,被压抑许久的拥有体面工作的念头开始滋长,对眼前工作的不满情绪逐渐变大。想解脱当前处境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辞职。而带来的法律后果,就是违约。将目前就业作为获取社会经验的策略。
有些大学生,为了避免眼前就业紧张的不利地位,先找个和自己本专业相关的单位,以该单位作为积累工作经验的平台。一旦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工作经历,便以有“工作经验”的身份作为找其他好单位的“砝码”。这就是典型的“先就业再择业”,加剧了大学生违约的比例。多处谋职,择优两栖。
对于一些大学生,尤其是优秀的大学生,很多单位都会向他们敞开就业之门,这其中不乏一些好单位。大学生带着求职心切的心理,加上对所选单位还算满意,就早早的把就业合同签了。但后来,随着更多实力雄厚的单位加入人才招聘的行列,这部分学生开始动摇,后悔早早签订了合同,往往会和原签约单位违约。另外一部分大学生,则把多处签约作为一种就业的策略:即使找不到更好的单位,原来签约的单位还能起到“保底”作用。所以,这部分学生早早做好了违约、支付违约金的心理准备,一旦机会来临,就会违约。学校的就业考核制度也促使毕业生急于签约。
每到毕业前的一段时间,几乎各大高校都会敦促毕业生尽早签约,否则,学校就会把户籍、档案尽早地发回原籍。一旦大学生签约,学校则可以把毕业大学生的户口和档案暂缓发回原籍几个月,这对大学生来说弥足珍贵,所以草率地找个单位签约来应付“差事”。如果以后能遇到“心仪”的单位,则只能采用违约的方式。个性独立,不适应当前的人事关系。
某些大学生,在家庭或是学校期间形成一种极其自我的个性。成绩的优异或是在家养尊处优,都会使这部分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不能灵活地处理人际关系。步入就业岗位之初,单位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发现这些大学生的这种性格,但是慢慢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开始突现:无法和同事有效沟通,性格自闭等等。长期下去,该学生就会感觉到压抑、孤独。为了“解脱”,有的学生主动加强沟通来改善当前的处境,而另一部分学生就选择了辞职这一逃避方式。频繁跳槽、追求工作的变化和新颖。
一部分就业的大学生,忍受不了一成不变的单一工作。他们认为,长期或是常年从事一种工作会使生活变得枯燥无味、没有激情。为了满足这种心理需求,这些就业的大学生和很多久经职场的人一样,频繁跳槽。这样做,一方面满足了求变、求新的心理;另一方面,扩展了职业面或许还会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在变化中博取自己的职业前途。违约对这部分大学生来说,简直就不是什么需要担心的事情。攀比心理,追求工作的高收入、好环境。
一部分大学生在就业之后,没有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眼睛看的不是自己的工作处境和将来的职业前景,却是同类人或是同学的工作情况。这部分大学生了解的是:谁收入多少,谁单位福利和工作环境优越;想的是某某同学,上学期间不如自己,工作收入竟比自己多得多,工作单位多么体面等等。这样将自己和别人进行对比,加剧不平衡心理,“试水”的想法就会产生,违约辞职就是当然的事情了。法律规定不健全。
大学生在毕业时,很大一部分都会事先关注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到有备无患。一些大学生争取付出最少的违约金,防止将来违约带来的损失。《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几种特殊情形才可以收取劳动者的违约金。部分学生缺失诚信。
当前,有部分大学生就业怀着找好单位、找理想工作的目的,只要能达到以上目的就不考虑其他。很多大学生把违约作为职业选择的手段,而不考虑诚信。诚信的丧失,一方面是由于大学教育对诚信的忽视;另一方面是大学生面临就业的压力。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势在必行。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