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公安部决定自2008年1月12日至22日在泛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部分重点省(区、市)开展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行为区域联动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一次10辆以上车连续追尾交通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在泛珠三角地区的广东、湖南、广西、福建、贵州五省区展开。专项整治期间,广东省公安厅将分别于1月12日、17日和22日组织三次全省统一行动,加大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力度,重点整治车辆超速、客车超员等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戎明昌 汪春洋 何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