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查窝打串”挽回经济损失逾5亿元 本报讯 (记者崔洁肖水金)“2007年,我们抓住工程建设、市政拆迁等商业贿赂易发领域,利用总结出的"四大经验",共立案查处市政工程建设等领域贿赂案件24件。”在近日南京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检察长刘志伟向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注意整合全市侦查资源,着力深挖窝案串案,并积累了“四大经验”。这“四大经验”包括:
一是紧盯嫌疑人双重身份,通过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力度,深挖窝案串案。实践中,办案人员发现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受贿人,同时也存在向他人行贿的情况。办案人员通过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力度,深挖职务犯罪窝串案。
二是注意行贿对象生意变化,通过积极查办行贿犯罪案件,深挖窝案串案。很多行贿人的行贿对象往往随着自己生意的变化而变化,一般都是一挖一串。如2003年南京市检察院从行贿人入手,成功查处了该市国税局雨花台区分局原局长董介超等21人的横跨金融、税务、房产、建筑等多个行业的经济犯罪窝串案件。
三是通过分析掌握行业犯罪特征,深挖窝案串案。办案中注重对行业犯罪特征的分析研究,明确侦查方向和重点。2004年,该市检察机关连续组织查处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院校在新建大学城基建过程中发生的10件10人职务犯罪大要案件,继而引发在江苏全省查处教育领域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0多件。
四是建立线索经营制度,盘活“缓、存”线索。通过不定期地对“缓、存”线索进行梳理,在条件成熟时将其激活,变“死线索”为“活线索”。
另据了解,自2003年到2007年期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62件885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250人(厅级14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7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