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月14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确保在1月31日前在全省范围内解决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了解,由于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部分地区和行业拖欠工资的问题仍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春节将至,云南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足额付清拖欠的职工、农民工工资,确保在2008年1月31日前在全省范围内解决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了解,目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占全省总额的90%以上,也是云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
云南省政府同时规定,1月31日仍未能按时完成清欠任务的州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