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农药坑农致玉米绝收 沧县法院为680户农民讨回赔偿款 本报讯 (周万良、吕宏友、孙忠)1月11日上午,沧县680户因使用劣质农药致玉米绝收的农民从县法院法官手里领到了赔偿款。
两年前,沧县倪桥村的李茂俊在当地农资部门购买了由湖北一家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马颗粒剂,用于防治玉米螟虫。
但家里的3亩多玉米施药后,着药叶片分别出现灼烧状等严重药害症状。与李茂俊一样,沧县大褚村、纸房头、杜林、大官厅等7个乡镇680余户农民使用同一种农药后均出现了药害。
经沧州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认定,此症状与施用该农药有关。为进一步查明玉米受害原因,沧州市农业执法大队、沧县农业局相继委托国家农药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均证实该农药不合格,其中含有除草剂成分是致玉米受害的根本原因。由于药害严重,致使施用药物的玉米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受害农民多次与销售者、生产厂家交涉,要求经济补偿,但遭到了拒绝。2006年3月,680余户农民将销售者、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
沧县法院对这一案件高度重视,免除了680余户农民2.6万多元案件受理、诉讼费用,并于2006年5月作出判决:销售商、生产厂家等赔偿680余户农民损失682563.89万元。经沧县法院多方努力,该案件的赔偿款于2007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随后,法院按照农民绝产减产程度,制订了执行分配方案。
傅新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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