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10多年未拆除 多年后竟办得《土地使用证》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横县讯 (记者刘飞锋)横县横州镇环城西路一巷金屋园入口处,有一栋建在通道上的违法建筑,建成10年了没有拆掉,房主骗取得来的土地证件被撤销,可最近房主却又办出了新的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还为此贴出了一份《公告》。
违法建筑10多年拆不掉
1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金屋园,在入口处看到一栋已建了一层的建筑,占据了居民进出通道的一半多。建筑外表陈旧,房内堆着一些垃圾。
当地居民代表介绍说,这栋房子是居民金某建的,早在1996年就开始建设了。由于是占用国有土地建在公用通道上,遭到了居民的一致反对,所以建了一层就没有再建了。可金某却在1997年通过欺骗手段,取得了土地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居民介绍说,经过金屋园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2001年4月5日,当时的横县土地管理局作出《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某此前已建有一栋三层的住房,后又将一间80平方米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但金某却以无房居住为由,在金屋园路口处建设近30平方米的房屋,并骗取了土地部门的用地批准书,因此土地管理部门对此予以撤销,并责令金某在15日内拆除已建房屋,否则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栋房子霸占通道10多年了,土地局下达责令拆除书也快7年了,却一直没有拆掉。”一周姓居民不解地说,房子不但让居民进出不方便,还挡住了视线,存在安全隐患,在这个出口的转弯处曾经发生过车祸。
10多年后又办得新土地证
“7年前已认定违法并下令拆除的房子,怎么又给办理新证件?”一居民指着这栋违法建筑上贴着的一张《公告》说,看了《公告》大家才知道,这栋违法建筑又重新取得了“合法身份”。
横县国土资源局这张1月7日发布的《公告》上说,2007年,金某持《建设用土批准书》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向该局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土地登记手续,已为其办理(2007)字第000066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各利益相关人如有异议,请在1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土部门提出。
周某告诉记者,居民看到《公告》后马上议论纷纷,并推出6名代表于1月14日来到国土局反映情况,要求撤销已办理的证件,并将房屋拆除。
将督促土地执法队予以拆除
1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横县国土资源局采访。该局办公室施主任介绍说,他们于2001年4月5日下发的《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然有效,金某的这栋房屋仍是违法建筑。
对那张《公告》,施主任解释说,当时金某来申办手续时材料齐全,而办证人员由于时过境迁,已忘记了先前的处罚决定,所以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及时为其办理了新的土地登记手续。但办完后又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想通过贴出《公告》由居民提出异议的形式,将土地证撤销。
至于为何10多年了还没有拆掉这栋房屋,施主任说,他们责令房主自行拆除,如果房主不拆,他们是不能直接拆房的,而是要申请法院执行,但这需要一定的经费,所以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施主任表示,他们将督促局里的土地执法队想办法拆除这栋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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