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7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放一则消息,题为《净化网络视听环境迫在眉睫》,一名13岁张姓女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蹦出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很快给关了。”有人认为这是央视实行的舆论造势--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孰料,一则平常的消息竟然引来轩然大波,消息中的主人公招致口水如泼,该消息中的“很黄很暴力”这五个字,短短十几天内,已经成为网上2008年第一流行语,有人甚至拿这取笑别人,若不知道很黄很暴力,简直太落伍了。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此后该女学生陷入劫难的境地,有人使用"人肉引擎"将那名女学生的个人隐私公布于众,甚至以她为主角,恶搞出的大量色情性漫画、打油诗、诅咒信等开始在互联网上泛滥,孩子的隐私权、名誉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如此态势令人黯然乃至愤怒!难道女学生的表白有问题?难道该女学生活该如此?
笔者认为,这名学生“很黄很暴力”的认知,不该受到指责。众所周知,随着互联网的纵深发展,随着网民的急遽攀升,许多人嗅到了商机,一些人居心不良,通过"很黄很暴力"赚取眼球,招徕受众,完成商业目的,牟取不义之财。有些网页很黄很暴力,这绝非该女生信口雌黄的臆断,而是确实存在的事实,这一点我们如果不选择性失明的话,也断然不会否认。何以该女生一经表白,就引来起哄声此起彼伏?何以遭受恶搞?除了一些哄客的无聊,也与一些人百无聊赖、不怀好意有关。
健康的恶搞,有其幽默元素,令人解颐一笑,并无不可,但恶搞并非没有底线,就如你可以挥拳,但不能接触到别人的鼻尖一样,恶搞的底线是不能侵犯他人权利,否则便是以身试法了。该女学生的隐私被曝光,甚至被诅咒,被制成色情漫画的主角,这显然触犯法律了,始作俑者应该受到惩处。
也许,一些网民之所以对"很黄很暴力"的表态不以为然,甚至腹诽,骂娘,主要是因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让他们风声鹤唳,甚至大为不满,于是把怨气和愤恨发泄到该女学生头上。孰不知,孩子何辜?她只不过是从一个13岁孩子的认知水平来打量这个世界,她眼中的世界、她眼中的一些网页正是如此。这有一定的时代背景,无需深究。网民们即便要发泄不满,不该把孩子当工具,拿孩子出气,让孩子成为“替罪羊”。
网络也是公共空间,网民也应具有公共精神,应讲究基本的伦理,应具有操守,坚持基本的道德底线,一味没有底线的恶搞势必伤及无辜,同时引火上身。就"很黄很暴力"这起事件而言,那些没有基本伦理的网民需要反思。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