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16378元江苏城镇居民收入达小康
来自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抽样调查显示,2007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78元,比上年增长1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7%,增速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
财产性收入增幅最高
城镇居民收入主要由四部分组成,2007年这四部分均保持两位数的高增长,特别是财产性收入,增幅高达77.5%,居各项收入增幅之首。全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42.2元。
统计部门分析称,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兑售有价证券收回本金33.2元,比上年增长5.7倍,人均购买有价证券118.3元,增长3.6倍;人均出售住房收回原购房本金343.6元,增长62.9%。受此影响,占财产性收入三分之一的股息与红利收入为91.1元,增长69.9%,以房屋买卖收益为主的其他投资收入为109.4元,增长2.2倍。
工薪收入适度增长
2007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604.3元,同比增长12.8%。工资性收入增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江苏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为劳动报酬的上升提供了动力和保证;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及其示范效应带来的影响;三是部分地区通过工资协商方式提高企业职工工资。
近年来,江苏各地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明显,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683.9元,增长21.8%。另外,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990.4元,同比增长18.0%,其中人均养老金及离退休金为4062.7元,增长20.9%。
各地区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13个省辖市市区居民收入增幅全部达两位数,在14.6%~17.8%之间。从收入水平看,苏南各市和南通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超过16000元,其中苏州、无锡、南京超过2万元。
低收入户增收力度加大
从收入分组看,各阶层收入均显著增长。2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91元,增长16.2%,20%中等偏下户为9758元,增长16.5%,20%中等户为13575元,增长14.4%,20%中等偏上户为18980元,增长15.8%,20%高收入户为36123元,增长17.3%。
同时,低收入户增收力度明显加大。近年来,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居民的社会保障力度,使低收入居民得到社会保障的收入也有所提高。2007年,20%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791元,增收额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好水平。
虽然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达16378元,整体已达小康标准,但是从居民收入水平的分布看,62.2%的城镇居民没有达到16378元的平均水平,61%的没有达到16000元的小康标准。由此可见,要使广大城镇居民收入全面达小康,还必须着力提高普通居民的收入,更要确保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通讯员 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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