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1月18日消息 (记者黄立新陈庚)记者从厦门市统计局获悉,2007年厦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达到21503元,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工薪外收入比去年增加1.9%,占家庭总收入的32.4%。
据介绍,去年厦门市居民四大收入均有较大涨幅。人均工薪收入、人均经营性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2.8%、11.3%、72.1%和23.6%。另一方面,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首次低于35%。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80元,比上年增长15.7%。
2007年,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4.57%,构成该指数的八大类别呈现“五长三跌”格局,其中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有不同程度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