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张雪松 邢桂霞记者卢志坚
2007年12月28日,江苏省常熟市人大代表正在对该市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评议。市人大代表陆正忠用“三好”来评价检察院的工作:人大报告写得好,社会形象树得好,工作干得更好。
“人大报告好不好、社会形象好不好,归根结底是工作干得怎么样。”该院检察长林步东这样理解“三好”。
(一)
“办案规范化是反贪工作可持续发展,赢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的基本条件。”在该院反贪局的墙上,贴着这样一句话。常熟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徐雪芳告诉记者,该院创新了“月末查阅制”拓展知情范围、“执法行为调查制”开辟知情途径、“挂牌接待日”制度畅通知情渠道,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的实现。
在评议案件过程中,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评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严格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是刚性的。“这是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信任和鼓舞。”担任该院人民监督员的市人大代表王卫红这样说。
2007年,该院反贪局在常熟市某管理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惩罚与教育并举,既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又顾全了该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大局。常熟市人大代表、该管理区主任钱建国用“稳定一方、和谐一方”来评价常熟检察工作。
(二)
“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社区是检察职能的延伸,目的是加大服务民生的力度。”林步东这样说。
走进农村,为农民编写普法读本,给他们一位随身的法律顾问,这是常熟市检察院组织全院力量,耗时半年编写18万字的《农民普法读本》的目的。同时,该院还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带进新农村,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设立全市228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建设。
走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该院一方面重点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定期不定期与民营企业家沟通座谈,深入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该院还采用多种形式走进社区,用自主开发的社区矫正管理软件,对监外执行人员加强管理,组织他们工作、学习和劳动,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通过促使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谅解等途径进行“诉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
(三)
5年来,该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向人大作专项报告12次,办理人大交办事项15项,邀请人大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视察42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20多人次,共向人大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1700多份。
该院十分重视人大交办的案件。如在办理一起人大交办的关于穆某、王某举报黄某偷税、行贿等犯罪行为的案件时,该院仅用33天的时间,就完成了从受理到结案并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全部工作,受到了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旁听庭审也是人大代表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一个很直观的途径。该院每年都选取若干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他们还向旁听代表发放《听庭意见反馈表》,并于庭后及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曾旁听过庭审的兴福管理区一位人大代表这样评价检察院工作:“通过旁听庭审,我知道公诉人庭上的精彩表现与他们平日里做足了庭下的准备工作分不开,晚上路过市检察院时,经常看到有些房间的灯总是亮着的……检察机关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公正执法,办案优质高效,值得学习!”
该院还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做到电台中有声、电视上有形、报纸上有文,使检察院在老百姓心中变得越来越有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