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年
法制建设敲定八重点
(上接封一)在已经形成发行核准、基金监管、期货监管配套规章体系的同时,今年重点推进证券公司监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章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做好创业板的相关规则起草制定工作,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创新,加大司法协调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保障和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司法环境,积极推动行政和解和上市公司破产等执法和司法制度的出台。以推动出台行政和解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破产等司法政策和解释文件。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与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刑事制裁工作合作配合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及时查处、有效打击”的执法工作良好态势。健全证券期货市场法律解释制度,有重点地出台一批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急需的法律适用意见。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推动出台证券期货行政执法证据案卷标准。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实地调查核实证据、行政复议和解等制度,修订《行政复议办法》,确保复议诉讼案件能够“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和建议书制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例评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监管工作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水平的提高。
四是统筹规划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诚信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分步实施的方案,先行建成全系统共享的“诚信档案”,在此基础上,建设具有智能查询、自动生成、统计分析等功能的“诚信数据库”。积极研究有效的市场诚信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规范诚信监管措施,努力发挥诚信建设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进一步做好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工作。研究制定证券期货法律业务的执业准则体系,明确律师执法监管标准,提升律师执业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管的内部合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和要求,努力提高监管合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律师现场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好普遍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执业质量评价激励制度。开展律师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
六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结合行政处罚下放派出机构试点工作,推动落实派出机构法制工作机构设立工作,统筹、协调全系统法制工作;积极探索公职律师的工作机制和方式,不断完善公职律师的管理制度。
七是建立健全证券期货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研究解决市场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证券期货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利用系统法律智力资源,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证券期货市场的重大法律问题。
八是做好资本市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深化投资者教育。同时,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健全,大力推进证券、期货合同纠纷的仲裁工作。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