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参合农民 大病报销封顶线由1万提至3万
首席记者 任双玲 通讯员 陈海琴
本报洛阳讯 记者昨日从洛阳市卫生局获悉,洛阳市近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行了调整,从1月18日起,参合农民因病住院起付线下调,报销比例上升,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
这次政策调整,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助报销的比例由过去的50%~55%提高到75%,城市定点医院由过去的20%~30%,提高至45%。起付线也相应下调100元到400元,封顶线从1万元提高至3万元。
洛阳市还对参合农民计划内怀孕住院顺产实行定额补助政策,每位孕产妇补助300元。
另外,洛阳市参合农民在全国范围内就医可享受市内同等级定点医院的补助标准,不再实行市内、市外两套标准。
参合农民在市、县中医院住院就医,报销的起付线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100元。
14岁以下参合儿童住院就医,报销的起付线在所住定点医院起付线减半执行。
洛阳市政府决定,2008年原来的人均参合资金由50元提高到90元,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提高一倍,分别提高至每人40元,农民参合资金每人10元的政策不变。从2009年起,筹资标准将提高到每人100元,农民参合资金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农民个人缴费全额列入家庭账户。
目前,洛阳市约有460万农民参加这一医疗保障制度,参合率达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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