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认定乔家大院转让违法
取消祁县县长李丁夫"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资格
□姜鹏
乔家大院经营权转让一事被山西省文物厅紧急叫停,文物厅上报给省政府的处理结果终于在1月22日得到批复。
山西省政府的批复认为,《请示》中拟以乔家大院的经营权作价入股、把乔家大院作为企业资产交由公司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精神。
批复还指出,同意地方政府采取招商引资等吸纳社会资金办法,对乔家大院(在中堂)的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但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事件回放]
山西祁县县长李丁夫成立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意向书。去年12月20日,山西祁县县政府与上海、重庆两公司合作成立“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乔家大院20年经营权,每年给祁县1000万元“文保管理费”。该合作意向书遭乔家大院职工反对并曝光,媒体一片哗然。随后,山西省文物厅紧急叫停乔家大院转让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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