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郝亚琳)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其中,酱油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
此次抽查对酱油的感官、山梨酸、金黄色葡萄球菌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广东、福建、重庆、山东、湖南、江西等11个省、直辖市83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个别产品防腐剂苯甲酸超标;个别产品氨基酸态氮、全氮等酱油产品特征指标不合格。
成都市温江区美味王酿造食品厂生产的美味王子牌酱油菌落总数不合格,邯郸市金葵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园中葵牌红烧老抽王总酸、苯甲酸、标签等三个项目不合格,潍坊一品香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香牌酱油全氮、苯甲酸、氨基酸态氮、标签等项目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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