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左一)多用“不清楚”来回答提问,乔某(中)、取保候审的赵某一同在法庭上接受审理 摄/记者 李奎 |
中鼎鑫运作黑基金 三高管受审
选址金融街 通过非法中介注册投资公司 虚报资本1亿元 非法发行基金敛财260余万元
中鼎鑫运作黑基金 三高管受审
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 庭审中“总裁”频用“不清楚”来回答提问
本报讯 (记者 李奎)位于金融街的中鼎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发行未经批准的基金。
今天上午,包括总裁陈某、副总裁赵某在内的中鼎鑫公司3名高管,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被一并带至西城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9时许,陈某三人被法警带上法庭,43岁的陈某虽然头发已有些花白,但显得很精瘦干练。
对于检方指控,作为公司总裁的陈某否认自己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他表示注册公司的具体事宜是由财务部经理乔某负责的,他的股份占38%,但他并没有实际出资,甚至连公司营业执照原件都没有见过。
法官质问:“既然你是总裁,负责管理全面工作,你难道不清楚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吗?”陈某仍坚持称他不清楚。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指控,陈某又频用“不清楚”来回答检察官的提问。他辩称公司融资的那段时间,他一直不在办公室,但他承认“给投资者带来了伤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检方还指控,陈某从公司拿了20万元作为他购置别墅的首付款,已涉嫌职务侵占罪,陈某称这笔钱是向乔某私人借的,别墅是买给女友的,但他承认没有给乔某打欠条。
乔某之后在向法庭陈述时,表示陈某对公司的注册过程是清楚的,而且陈某从她手中拿的钱确实是个人的钱,但她以为陈某是拿去给公司使用的。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虚报注册资本1亿元
据了解,2007年2月、3月间,陈某、赵某、乔某三人通过非法中介注册了中鼎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1亿元。
公司成立后,陈某任公司总裁,赵某任副总裁、乔某任财务部经理。
为把公司装扮得像拥有1亿元实力的创业投资公司,陈某把公司选址在金融街一大厦内,并进行了豪华装修。
就在公司成立不久,中鼎鑫公司对外发行“中鼎鑫创投基金”,并承诺买3年期基金5万元,综合收益8.06%,而5年期综合收益达8.71%。短短一个月间,陈某三人就对外向20多名事主吸收资金260余万元。
2007年4月,在投资人马某的举报下,陈某、赵某、乔某被查获归案。经相关部门认定,“中鼎鑫创投基金”属于非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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