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单位利用代销产品的便利,违法收受贿赂款后给职工发奖金。近日,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因单位受贿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在2004年至2006年,作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两家公司代销产品。
该公司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经主管责任人决定,暗中非法收受两家公司给予的回扣款29万余元,用作单位职工奖励发放,并且没有体现在账本中。
昌平检察院认为,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非法收受相关单位的回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刘杰)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