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2日电(记者陈晓建)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了解到,中山市日前召开2007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外来务工人员百佳表彰大会,表彰奖励100名优秀企业一线工人、管理人员。每人除获得千元奖励外,符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等条件者还可入户中山。
据中山市委宣传部介绍,受表彰奖励的“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可自愿加入中山户籍。从政府发文表彰之日起,入户有效期为两年。入户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中山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在中山连续办理《暂住证》满3年;有长期固定住所,包括自购房和租住房屋等,其中租住房屋必须提供连续3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
据记者了解,中山市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已从1990年的10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0多万人。多年来,中山以其相对发达的经济、良好的就业和人居环境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重视,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前来创业、生活。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