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最早居民为土著人,最古老的原住民可以追溯到7万年前。
1770年,英国航海家詹姆斯·库克抵澳东海岸,宣布英国占有这片土地。
1788年1月,英国流放到澳的第一批犯人抵悉尼湾,英开始在澳建立殖民地。当时估计有75万土著人生活在澳大利亚。
1789年,土著人中出现首例由殖民者传染的天花疫情,造成数百土著人死亡。
1791年,英国殖民当局把悉尼湾附近的土地“分配”给服完刑期的流放犯人,开始了对土著人土地的剥夺过程。
这一过程中,土著人与殖民者的冲突造成数以万计土著人死亡。
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区改为州,成立澳大利亚联邦,但把土著人排除在人口普查范围外,他们被归为“动物群体”。
1910年,澳通过一项政策,以改善土著儿童生活为由,规定当局可以随意从土著家庭中带走混血土著儿童,把他们集中在保育所等处。
1937年,澳当局通过一项可以武力同化混血土著人的官方政策。
1967年,澳大利亚人在全民公决中赞成修改宪法,把土著人纳入人口普查,并赋予他们投票权。
1970年,澳废除允许当局带走土著儿童的法令。
1976年,澳政府通过法令,承认土著人对澳“北部地区”大片土地的所有权。土著人此后掀起要求归还先祖土地的运动浪潮。
1992年,澳最高法院裁定,土著拥有殖民时期以前澳大利亚一种形式的所有权。
1997年,一项全国性调查报告说,从家人身边夺走土著儿童的政策使多达10万的土著人遭受精神创伤。报告建议政府对“被偷走的一代”作出补偿。时任总理约翰·霍华德拒绝做官方道歉。
2007年,陆克文当选总理,承诺代表政府向那些土著人道歉。(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