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唱衰《劳动合同法》的杂音和招数只是少数企业利益博弈的伎俩,但各种纷纷扰扰的质疑之声和规避之策正在伤害和妨碍着这部法律的深入施行,也妨碍着劳动者实现享有“体面劳动”的权利。
被称为“劳资新政”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两个多月来,唱衰它的声音居然成为了“一种时尚”。
与那些不负责任的“吓跑外资”、“增加成本”、“善良的恶法”的危言耸听争相呼应的是,少数企业挖空心思规避“新法”的各种“技术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比如变“突击裁员”为“变相炒人”、“调整岗位”……面对这样的势态,很多人不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前景深表忧虑,甚至发出“唱衰《劳动合同法》会不会成主流”的问号。
尽管唱衰《劳动合同法》的杂音和招数只是少数企业利益博弈的伎俩,但各种纷纷扰扰的质疑之声和规避之策正在伤害和妨碍着这部法律的深入施行,也妨碍着劳动者实现享有“体面劳动”的权利。
因此,我们应对唱衰《劳动合同法》“成为一种时尚”深表警惕。试想,如果让唱衰《劳动合同法》果真成为“主流”和“时尚”,就会助长一些企业规避法律、对抗法律的做法,使法律贯彻不下去,难以有效执行;就会影响到其他相关部门,放松监督,降低要求;也会影响到劳动者,要么被迫放弃合理要求,要么提高了维权成本。要看到,如果牺牲劳动者血汗来降低企业的成本,不仅会积累企业内部的劳资怨愤,还会纵容企业通过非法压低成本与合法用工企业竞争。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宣告了调整劳动关系进入一个新时代。无论是从履行社会责任还是从推进体面劳动来看,唱衰《劳动合同法》绝不会成主流。因为,履行社会责任和推进体面劳动已经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
在近日举行的一次权威论坛上,博鳌论坛主席龙永图先生说过,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决定企业未来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实,现在很多企业已经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对劳动者负责,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表现。然而,有些企业片面地理解社会责任,一方面吹嘘每年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上捐多少钱,一方面却想尽招数降低劳动者用工成本,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季度一签,逃避各种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变成标准工资……这算履行的什么社会责任?正是逃避和漠视社会责任的表现。同时,相关部门披露的一项调查数字显示,《劳动法》颁布以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12%,而且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60%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以下的。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企业青睐短期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资本相对的稀缺和劳动力的过剩,劳动者往往缺乏和老板讨价还价的底气,一旦面临忍受侵权和失去饭碗两难选择,大多希望息事宁人。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为了追求简单的GDP,对企业和外来资本格外关照,甚至不惜牺牲劳动者的权益;有些仲裁机构,开出了天价的仲裁费和诉讼费,把劳动者拒之门外……如果说这种牺牲过去可以用“迫不得已”来辩解的话,现在不能继续下去了。
从体面劳动的新追求来看,大量违法使用廉价劳动力来获得利润的时代已经结束。今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的国际论坛上,“体面劳动”成为闪亮的字眼。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正在成为中国社会的深入追求。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特别是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劳动者,尤其是底层的劳动者,背负了太多辛酸。打个比方:车辆能载重多少,道路能承受多少,这本身是个科学规律。违背了科学规律,整个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劳动保护形同此理。《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正是要结束这种不合情理的超载,不合情理的“欠账”。因此,一些企业与其挖空心思规避劳动合同法,不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更为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