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2月19日消息 (记者彭玉冰)新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将在近期正式实施。与原来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相比,《规定》将与企业名称(商号)、特殊标志、计算机网络域名有关的合同和侵权纠纷,以及涉及垄断、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均明确列入知识产权纠纷范畴。
新《规定》将“知识产权纠纷”作为一级案由,下设“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3个二级案由,并相应总共设置了33个三级案由和86个四级案由;此外,在“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一级案由部分,还设立了“申请诉前停止侵权”等3个与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有关的三级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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