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融资1000万元暴露房产中介经营乱象
南京又曝“楼外楼事件”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被传唤人:王万春、储荣进、楼外楼房地产有限公司;传唤事由:应诉;应到时间:2008年2月25日10时……”
这是一张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落款时间是2008年2月22日。
昨有消息称,“楼外楼”以假房产证作抵押,以回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融资涉及金额1000万元,因为无力偿还,受害人已向警方报案。而这一张传票则表明,“楼外楼事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传票中的“王万春”,是“楼外楼”公司的董事长。不过,昨天下午记者分别拨打他的两个手机号码时,一个显示“空号”,一个则转入了短信呼。谁也不知道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房产中介老板现在身居何处。
南京太平南路2号长安国际大厦2608室是“楼外楼”的总部,只见偌大的办公间摆放了约10张桌子,采访的当口,桌上的电话仍在响着。正对面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楼外楼”总部早在春节前10余天就已经关门了。
马台街135号是“楼外楼”在南京的发源地。至今房管部门的备案本上还显示,“楼外楼”只有马台街这一个门店,然而现实中,“楼外楼”的门店在南京却是“四处开花”,据业内人士讲,约有15家之多。
为了摸清这家中介公司的经营状况,记者来到“楼外楼”马台街店。
用破旧来形容这家门店并不过分。店面不大,但门上贴着的林林总总的“业务”却不少:现金购房、房屋置换、代办过户、代办按揭……房内只有一位中年女士坐在电脑前打着什么。墙上张贴的工商营业执照上写着,公司法人王万春,2004年6月注册成立公司时,资金不过10万元。
“你们这里还营业吗?”记者问。中年女士肯定地回答说:“嗯。”不过当记者说明采访的来意后,她态度立刻大转弯,声称自己是外人,并不了解公司的情况,并警惕地揭下了贴在墙上的营业执照、经纪人资质等证件,又重重地关上了大门。据小区一位居民讲,这家门店这段时间仍在正常经营。
资料显示,以提供租房、售房信息为主的“楼外楼”,实则是一家业务相当庞杂的中介公司,涵盖房屋信托、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在内的个人级整体解决方案,并包括写字楼租赁以及免费综合评估、免费商用房价值分析、普通民宅租赁及全程担保等等。业内人士认为,如此“神通广大”的经营方式,根本是正规中介所不能为的。
昨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楼外楼”曾大张旗鼓地打出广告,声称如果参与投资,1年将返还20%利息。“20%,怎么可能?在南京,品牌中介基本也就维持在盈亏平衡点上,更不要提现在市场冷清的时候了。”
南京市房管局中介科负责人认为,“楼外楼事件”并非一起涉及中介经纪代理业务的案件。但这一事件和“融众事件”一样,同样暴露出房产中介的经营乱象。
本报记者 汪晓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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