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在22日接受《大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是她定居北京进行维权以来耗时最长的一个官司,前后差不多拖了三年之久。她说,“我这起官司其实给国内的业主做了一个案例,虽然时间耗时较长,但是只要业主坚持打下去,一定会让自身合法的权益最终得到维护。”
李文的这套引发诉讼的公寓位于朝阳区嘉和丽园小区,记者曾在她家主卧走道内看到窗户下面出现大面积经历霉斑和结露。据李文介绍称,一到下雨,外窗、墙体都会出现渗漏。
据李文了解,2001年三月二十七日,富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这套房屋卖给台商刘天栋。后来,刘天栋又将该套房屋以二百四十一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文,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文诉称,刘某在交付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漏雨的事实,她入住后发现房屋多处漏雨,墙壁发霉,造成生活诸多不便。之后,她曾多次要求刘某予以修复或补偿,均遭拒绝。二○○五年十一月,李文将刘某和富阳物业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予以修复,并共同承担在修复过程中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五十万元,但北京市二中院判定李文败诉。李文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院,最终经法院调解,三方认可李文家出现墙面结露、霉斑等问题,富阳物业同意向李文支付十六万元。(王扉)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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