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检察系统首创刑事被害人救助制
记者 高园 通讯员 晁磊
本报济南2月26日讯 一人犯罪可能毁了两个家庭,犯罪者自己的家庭和被害人的家庭都陷入困境。刑罚固然能惩治罪犯,但两个家庭的困境怎么解决?2月25日,全国首家救助中心在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挂牌成立。
去年底,最高法院提出要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但该试点仅限于法院,且只是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菏泽牡丹区检察院是率先在检察系统中开始试行该制度,且不限于对被害人的救助,还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救助。
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告诉记者,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导致其家人生活困难,被偷、被抢、被杀又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被害人固然应得到救助,犯罪嫌疑人家属也应受重视,对其救助也有利于以后罪犯安心改造。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70%的案件中,被告人无力赔偿受害人,今年我省将探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在烟台、威海等沿海城市的个案中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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