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2月26日电记者周崇华今天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新当选的自治区高院院长马三刚在全院机关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痛斥高院机关存在的“乱、懒、浮、庸、贪”五种通病,表示要下大力气治通病,重塑高院的机关形象。
马三刚院长说,“乱”,主要表现为思想认识之“乱”,管理之“乱”和职责之“乱”。高院尚未形成一种统一的集体意识,自我安慰于“宁夏高院是外省中级法院的规模,高级法院的架子,干不了什么大事”。上班迟到、早退已经成了不成文的“制度”和“惯例”。有些综合部门职能交叉,“谁都该管,谁都管不了”的现象比较严重。
“懒”,主要表现为学习之“懒”和工作之“懒”。对新知识不学习,新问题不研究,吃老本、凭经验的现象比较严重。机关效率低下,很多事情被从大拖小,从小拖无,不了了之。有的法律文书、审理报告、公文材料错字连篇、文法不对、语法不通的现象屡见不鲜,搞得领导成了“校对员”和“秘书长”。
“浮”,主要表现为一些干警作风浮躁、漂浮,方法简单,下基层讲不出个“一二三”,胡乱“指导”一通,热衷于吃顿饭、喝场酒就走了。学习上满足于记住几个新名词、嘴边常挂几个别人听不懂的术语,难以做到指导基层,指导实践。个别人功利主义思想严重,做事张扬,稍有成绩就要等待组织“回报”,稍不满意就乱发牢骚。
“庸”,主要表现为工作创新差,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在全国、全区称得上专家型的法官寥寥无几。机关人际关系庸俗,称兄道弟,拉拉扯扯,同志与同志之间干事创业、互相帮助、共同促进的战友关系很难见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被丢得一干二净。
“贪”,主要表现为个别干警贪图享乐、贪图蝇头小利,接受当事人、律师或请托人请吃、送礼等。在轰动全区的“丁海玉案”中,个别法官违法违纪问题暴露后,社会上震动大,法院内部却震动小;社会上把法官看得很高,反倒我们自己不这样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