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提案:推行文化行业大部门制
2月27日,民进中央就其向2008年全国政协大会提交的提案情况进行通报。在提交的17个提案中,相关主题主要分布文化、教育、生态环保和人口卫生等四大类。其中,对文化方面的重点关注,更是秉承了民进中央的一贯传统。
有关文化的三个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强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三个提案对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局提出了具体建议。
比如,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文化管理格局存在的“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缺乏统一协调”的局面,民进中央建议,“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文化管理机构,构建文化管理新格局。”
但民进中央同时指出,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前,可以通过充分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及统筹中央和地方扶持政策等方式来改进现有的文化管理体制。
文化产业管理困局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我国目前文化管理格局中,普遍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缺乏统一协调”的问题。
以我国动漫产业在发展中遭遇的情况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2月至今,我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共建设了60余个动漫(动画)产业基地,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25座大中型城市都建设有动漫产业基地。其中国家授牌的基地有42个,分别由文化部、广电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授牌。
“大部分基地的公共技术服务等平台没有真正建设起来,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且没有解决运营机制问题,设备使用率很低。一些地方以基地建设为名行‘圈地’之实,打着建设基地的旗号获得低价的土地并进行商业开发,基地投资人变成了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60多个动漫基地的发展模式雷同,出现基地抢企业和基地资源闲置的现象。”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
此外,动漫产业从创作、播映、出版到衍生产品生产等各个环节由多个部委同时管理。
具体表现为,动画片题材审批由广电总局主管,漫画出版审批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动画片播出平台(电视台、电影院线)由广电总局主管,动画作品纸媒出版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动漫舞台剧由文化部主管,商标注册由工商总局主管,知识产权保护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此外,动漫光盘出版审批、网络游戏审批、漫画与动画的进出口审批、动画教育培训、动画技术平台研发等由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等不同部委交叉管理,各部委权责不清。从近年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分别批准各自的“动漫基地”、分别主办各自的“动漫论坛”,就可见问题之一斑。
这直接带来的问题就是,企业数量虽大,但缺少龙头企业,缺乏优秀作品。
构建文化管理新格局
针对诸如动漫产业发展所遭遇的管理困局,民进中央建议,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文化管理机构,构建文化管理新格局。
但是,民进中央在其建议中也认为,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前,可以先尝试通过明确各主管部门的权责,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
民进中央在其建议中提出,应改变联席会议只是松散合作、缺乏管理职权的现状,提高联席会议的级别,赋予其统筹管理动漫产业的职权。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之下,加强各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服务能力。
此外,通过联席会议协调,明确文化部、广电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信产部等相关部委管理动漫产业的内容和范围,出台各部门管理的权责分工细则,避免重叠和交叉。依据《行政许可法》,公布各部委相关的行政许可内容和审批办法。
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之下,各相关部委试点建立统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各部委协调一致、深度合作、信息共享的机制。
除此以外,由联席会议对全国动漫产业发展布局进行统一规划,改变各地都在建动漫基地、多个地方都争创“动漫之都”的局面。在现存区域发展格局的基础上,选择一到两个具有产业集聚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城市作为发展动漫的中心城市。对中心城市的动漫基地在政策上进行一定倾斜,引导和扶持这些基地重点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教育培训平台、产品产权交易平台、衍生产品研发平台和融资平台,以推动产业集聚。
而对于正在大力发展动漫产业又没有被规划为中心城市的地区,敦促当地政府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作出城市特色,实现与中心城市的互补和协调。
此外,在发展社区文化、强化文化专门人员的培养等领域,也需要对目前文化管理体制进行大力改革。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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