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逃离现场时被抓获,归案后拒不供述真实身份和实际年龄。2月26日,一名自称“范保军”的犯罪嫌疑人被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10日11时许,范保军到薛某经营的鞋店楼上,窃得3500元后准备逃离时被薛某发现。
薛某追赶1000多米后,在闻声赶来的群众的帮助下,将范保军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得现金3500元。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范保军说了其姓名,但始终不讲其真实年龄且未能提供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证件,公安机关遂于11月16日决定对范保军不计算羁押期限,待查明其身份后再计算拘留期限。
高邮市公安局委托专门机构对范保军进行骨龄鉴定,确定范保军已达18周岁后,于今年2月25日将范保军向高邮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姚存珠吕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