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代表委员为农村养老“把脉” 让1亿多农村老人安享晚年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霍晓丽、史文通、石磊)我国1.43亿的老年人口当中有将近70%居住在农村。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农村养老问题引起了我省代表、委员的关注。
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 “农村养老,一般是有儿女的由儿女赡养,没儿女的作为五保户由村集体供养,好像没有养老的后顾之忧。但事实并非如此,目前在广大农村,养老问题不容乐观。”许皞委员对此表示担忧。
王海波委员分析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拥有子女人数减少,这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供养老人的功能逐渐削弱。过去一般是几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现在乃至今后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一对甚至两对以上老人,不仅财力上难以支付,而且精力上力不从心,靠儿养老的传统模式逐渐改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所做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观点。目前,我省农村老年人靠家庭养老的实际比例是38.7%至58.7%,靠自己养老的比例达30%至59.4%。
青壮年劳力外流导致农村“空巢家庭”增多 “活到老干到老,是现在许多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真实写照。”许皞委员说,为了改变生活和摆脱贫困处境,大量农村年轻人到城市务工或经商。留守在农村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绝大多数老人的生活要靠自己,同时,还要从事农活等体力劳动。一旦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因无固定收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均高于城镇老人。
尽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但目前参与率还太低。"王海波委员提供了一组数据:到2007年底,河北省有农村人口4400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258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8.5万人,仅占农村人口的0.4%。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和地方财政基本没有投入。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缺乏动力。
王海波委员认为,应积极开展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切实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投入比例,实施政府补贴。曹宝华代表还建议,把养老保险设计成低、中、高多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同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把部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重点项目的长期投资,收取回报。
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养老机制 与城市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相比,我国农村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起步晚、发展慢。许皞委员、曹宝华代表建议,要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养老机制。一是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随着社会发展,敬老院要满足老人的新需求,必须不断调整管理方式,增添新的内容。同时,农村老年服务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二是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尽可能在经济上给老年人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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