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村级民主决策规范化
本报3月5日讯(实习生殷秦玮记者周远)我省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两会”制度,今年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以实现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这是笔者今天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村民会议是村级最高决策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是村级重要的决策组织。按照要求,今年,各地将从明确村民会议的组织形式、决策权限和召开时间,完善村民会议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强化对村民会议的组织领导、决策落实、违规决策责任追究,规范村民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制度。同时,各地将从村民代表的条件、产生办法、名额比例、代表和代表会任期、代表会的决策权限、授权程序、召开时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组织领导、决策落实、违规决策责任追究、代表会议的档案资料管理等13个环节,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