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6日电 在台湾岛内尚未形成废除死刑的共识下,台当局“法务部”延滞执行死刑犯的做法,屡遭批评。台“法务部”日内拟建请台“司法院”修法明定,死刑案件的评议不但应采全数决,而且第三审应开言词辩论庭。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统计显示,台湾岛内三审确定的死刑犯,目前送交“法务部”执行的已累积到29名,其中只有2名是前“部长”陈定南任内判决的,另27名都是现任“部长”施茂林到任后,才判决确定。
对于台“法务部”不尊重“最高法院”的确定判决,积压死刑案件迟迟不加以执行,台“最高法院”法官为此相当不满,指责台“法务部”不执行死刑,就当禁止所属检察官求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