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11日电(记者屈凌燕)随着人们物质水平提高,汽车消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环节。据杭州市工商局日前公布,2007年,杭州市汽车投诉较上年上升13%。
据了解,汽车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质量问题。
2007年,杭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汽车类消费投诉案件302件,其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总量的57.9%。车辆购买后,短时间内频繁出现故障,多次修理不能正常使用。主要表现为转向、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油箱漏油,密封不严,开关失灵等。
其他位居前位的投诉问题是: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经销商采取拖延推诿的手段,逃避售后服务责任。维修质量没有保障。有的修理厂设备差、维修人员资质低,送修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有的修理厂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收费标准混乱,价格差别大。新车车内污染问题严重。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异味刺鼻,影响人身安全健康。
尤其引起关注的是,投诉显示,“返修车”销售现象时有发生。经营者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信息,将修理过的汽车以新车再次销售。
据杭州市工商局副局长蒋银海介绍,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对汽车各方面信息情况掌握不全,出现故障时,对故障原因无法真实了解。有些消费者在汽车保修期内,在使用过程中汽车故障频发,同一种问题或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修理多次无法解决。或是刚买的车就出现不能正常行驶的现象,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换货。
但是目前消费者投诉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对于原因不明的故障部分经营者推卸责任,称消费者在日常行驶中的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或是加油的油品有问题导致的,而又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据,而由消费者举证更是难上加难。加上目前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高,很多问题还无法检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应该选择本品牌汽车的4S店或其他规模较大、经营比较规范的维修店进行维修,不要因便宜而选择路边没有资质的修理部维修。在维修以前,要经营者明确故障的部位、维修的内容、所用配件的厂家及所需的费用,并约定如果发生其他异常情况,要增加维修项目和费用的,应该及时通知,得到消费者确认后才能继续修理。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