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9日电(胡利从法宣)“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书信,没想到能够催还贷款。”今年年初开始,广州市从化法院的法官针对贷款几十年或数年不还的农民发出至情至理的信件达120多封,使农民纷纷回忆起信用社当年“贷款应急”的好处。
多位农民在感动之余,于庭前庭审中主动还上了一笔笔巨款。通过一封信,用温暖的家常语言阐明事实和法律,使调解不仅停留在法官的口头劝解上,能达到营造温馨气氛和用心说法的效果。
王某的父亲从1976年起,陆续向当地信用社借款13笔,用于购买化肥、交公购粮等,借款本金合计443元。但32年来,父亲从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表明自愿承担还款责任。信用社为此诉王某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共有13件。直到法院起诉时,王某的贷款利息已翻了几倍,本息高达3100元,诉讼费达325元。
法官下乡调查发现,王某是当地出了名的“低保户”,完全依靠政府的救济勉强度日。几天前,法官来到王某家中发出《致借款人的一封信》,提醒他:是否还记得当年缺钱交公购粮、买化肥、买种子、买农具时,是信用社及时提供贷款优惠政策解决的燃眉之急?同时,法官郑重地告知王某,还贷款是每个借款人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看完信后,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向法官诉说自己多年来的困境,表示将尽最大努力筹钱还款。
面对王某一家为生活苦苦挣扎的情景,法官采取了司法救助措施,法院减免了王某的诉讼费。随后,法官向信用社反映王某的窘迫情况,为其争取到减免大部分利息的优惠,并与民政部门协调,帮助王某办理“低保户”延长手续。
随即,法官告诉王某减免诉讼费和借款利息的事,王某激动不已,当即在与信用社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王某感慨地说:“困扰我们30多年的借款是一个大包袱,终于卸下了。”之后,王某通过多方筹集,自动还清了老账。
据法官介绍,今年年初,从化法院创新信用社金融借贷案件调解机制,制作《致借款人的一封信》,起到促进调解、宣传法律的良好效果。1月至2月,该法院共发出信件120余封,促使借款农民主动还债、调解或撤诉案件107件,占审结的金融借贷案件61.14%。
致借款人的一封信 李刚(化名):
您好!
崭新的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当您沉浸在过年的喜悦和对新年的憧憬中时,我们从化法院却收到信用社起诉您偿还贷款的诉状。您是否还记得:当年您缺钱交公购粮、买化肥、买种子、买农用工具时,是信用社及时给您提供农村信用贷款,解了您的燃眉之急;当年您的孩子读书缺钱时,是信用社及时向您伸出援助之手,使您的孩子能受教育、学知识。那么,当您的庄稼有了收成、孩子长大成人之际,您怎么能忘记当年信用社的帮助,迟迟不归还贷款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和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我们法院郑重地提醒您:偿还贷款是每个借款人不可推卸的责任,请尽快履行还贷义务!
在国家“为农民减压减负”的号召下,信用社为了能及时清理长年未还老贷款,正在施行针对贫困农民群众减免部分借款利息的优惠政策,只要您及时与法院或信用社取得联系,积极还贷,我们会充分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充分做双方细致的调解工作,信用社会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人给予利息减免优惠。
因为审理期限的限制,请您尽快与法院或信用社取得联系,偿还贷款。否则我们将依法作出判决,到那时,您不但要支付全额利息,还要由法院强制执行您的财产,这势必直接影响您和您家人的生活。所以请您认真考虑我们的建议,尽快筹划还款。希望您早日摆脱债务的束缚,轻松、愉快地迎接新年的到来!
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从化法院民二庭
(责任编辑:赵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