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用地屡变动 开发商进退两难
原定于2007年6月份开工的经济适用房至今还没有踪影。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互相推诿,而真正“受伤”的只能是中签户,他们一直盼着能看到规划中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视点报记者 王振芳 李 婷
3月20日,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门口,一群人张望着、等待着。
同样,在郑州市房管局的网站上,经济适用房通源国际的中签户也在一次次申诉,他们遭遇了同样的问题。
屡次拖延
3月21日,明媚的阳光照在国基路旁一块杂草丛生的土地上,不断进出的垃圾车告诉人们,这里现在还是一个垃圾场。
而这个垃圾场,却承载了北文雅二期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北文雅二期)590多户中签户的希望。
在2007年2月28日的第三期经济适用房摇号时,这590户市民成为了北文雅二期中签户。
根据当时的规划,北文雅二期位于宏达路与高皇路交叉口南,动工时间为2007年6月,交房时间为2008年9月,开发商为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然而,当时定于2007年6月动工的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如期动工,又推到了当年9月、12月,随后又传来了原定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被占用的消息。
于是,590户中签户开始了自己的维权道路,去郑州市土地局、规划局查资料,去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反映问题,一次次,他们不知道在开发商和政府中间跑了多少趟。
3月18日,他们终于收到了好消息,原定于在宏达路和高皇路开工的经济适用房换了地方,换到了上文提到的那个垃圾场。
然而新的问题却出来了。因为那个垃圾场原本是要盖经济适用房通源国际小区的。
据了解,通源国际是和北文雅二期一起摇号中签的,他们和北文雅面临同样的问题,也是原定于2007年6月份开工的经济适用房一拖再拖,现在依然没有踪影。
互相推诿
“我们虽然拿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在北文雅二期土地规划所在地沙门村,却始终拿不到地。”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任冯利巍表示。
“由于在沙门村无法取得规划中的土地,我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泥潭,长时间的拉锯战损伤了我们的信心,也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现在为了节约成本,我们也只好无奈放弃。”冯利巍说。
而在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严家新的办公室,他告诉记者:“土地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和村委协调。北文雅二期,应该由姿华开发公司和沙门村村委协商。土地要不过来,主要是两者没有协调好。”
但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是否应该由开发商去协调呢?记者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找到了答案。其中第七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当然,目前我们也在积极协调这个问题,北文雅二期经济适用房的地应经协调好了,今年6月应该就可以开工。至于通源国际,那只有再找地了。”严家新说。
问题所指
“经济适用房建设应该由政府部门先确定地块,然后再进行招拍挂程序。”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谷博说。
所以在建经济适用房之前,土地已经是确定并解决了的。北文雅和通源国际已经确定建经济适用房,而土地却没有着落,是与相关程序不符的。
然而,“由于经济适用房利润比较低,所以开发商建经济适用房的热情一般不大。”谷博认为。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出面来协调这种利益关系。《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因此,政府在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确保土地供应外,还应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将规划落实到行动,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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