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被撞身亡 肇事人逃赔偿
两年前一场车祸,让14岁的李洋洋和8岁的李雪利失去妈妈,成为孤女。半年多后,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赵旭和车主张俊海共同赔偿25万余元,两人却偷偷开溜了。两个孩子为此开设博客(Blog),呼吁网友帮其找到肇事者。
姐妹俩目睹妈妈被撞
昨天上午,记者在顺义区金马工业区路口见到了李洋洋和李雪利的小姨李书芳。她指着路口的人行横道告诉记者,2006年2月14日清晨,就是在这里,两个孩子亲眼见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奇瑞轿车撞飞了过马路的妈妈李如叶。第二天下午,李如叶抢救无效死亡。“那天我带着两个孩子从河北老家来北京,开学了准备上课。916路公交车要到站时,我还见姐姐站在路边冲我们招手。下车后竟看到她被撞飞。我们全都傻了,孩子跑过去拿衣服盖,一直大哭……”李书芳一边回忆当时的情景,一边使劲忍住眼里的泪。
法院判决后,两名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全都不见了,小姐妹两人为此开设了博客,呼吁网友帮忙为妈妈讨回公道。
判决赔偿 肇事人开溜
在顺义交通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者看到肇事司机赵旭属于酒后驾车。为了索要赔偿,李家将肇事司机赵旭和车主张俊海起诉到法院。2006年8月18日,顺义区法院判决赵旭和张俊海共同承担赔偿35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承担1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2006年12月7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张俊海还出庭了,也没不服上诉。终审判决后,两个人却都找不到了。”李书芳告诉记者,2007年8月初,保险公司的10万元赔偿终于到账,然而孩子的外婆却病倒了,花费6万余元做了开颅手术。
顺义区法院负责此事的韩法官告诉记者,现在已转交北京市公安局寻找两人。晨报记者 刘珏欣
律师说法
拒不执行判决可获罪入狱
北京东土律师事务所的许胜忠律师表示,赵旭和张俊海得知法院判决后故意逃避,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罚金,这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由公安局发布通缉令通缉。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以现在银行逾期利息的双倍标准支付赔偿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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